所在位置:教学仪器设备管理中心〉〉新闻动态
  
最新推荐文章:
 
2008 年度德育课题开题报告会成功举行
 
 
 
 
新闻动态

青岛滨海学院办公用计算机使用管理规定

  
为能有效地发挥和充分利用办公室计算机,更好地为教师教学提供方便,特制订本规定。

1、 学院根据教学和管理工作的需要,将计算机配发相关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并安装到相应的办公室。

2 、树立正确的计算机职业道德,不允许在工作时间内玩电子游戏、利用办公室计算机聊天和浏览与教学无关的各类网站,不允许无关人员使用。

3 、为保证校园网的安全,人人都要预防计算机病毒,堵塞病毒传染渠道。外来软盘、光盘必须用病毒检测程序确认没有病毒后才能在校园网上使用。

4 、及时保存程序和数据。需在学院内交流和存档的数据,按规定地址存放,个人使用的数据一般用软盘、USB存放,或自己建立自己的文件夹不得删除别人的文件夹。

5 、保护办公室的设备和线路,不准擅自改动计算机的连接线,不准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自移动计算机、线路设备及附属设备,不准擅自把计算机设备外借,不得随意调换他人计算机的某些部件,如鼠标、键盘等。

6 、各办公室、教研室必须加强对计算机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员应经常检查计算机设备及计算机的性能,发现故障及时通知计算机中心处理。

7 、各办公室、教研室应认真做好有计算机的养护和清洁卫生工作。教师在使用计算机时不得再做有影响计算机性能的事。

8 、学生一律不准进入办公室使用电脑,特殊原因需使用的,教师必须在场。

9 、办公室电脑由计算机中心根据教育教学的实际需要统一安装相关软件,使用者不得私自安装任何软件。因私自安装软件所导致的后果,由使用者负担。因教育教学需要安装其它软件的,必须报计算机中心核准后才可以安装。计算机中心要做好这方面的记录。

10、学院将定期对各处、室的计算机使用、管理及清洁卫生等情况进行检查。若有违反本规定的,作批评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应人的责任。

11、 搞卫生时,抹布要拧干,防止机箱、显示器内进水。

12、教师应利用课余时间尽快提高自己的计算机和网络操作技能,以掌握最新的教学动态和先进的教学技能。

 

 

青岛滨海学院 教学仪器设备管理中心 版权所有